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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笔试成绩、资格审核和面试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

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 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

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

笔试成绩、资格审核和面试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

 

根据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》及招聘工作安排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笔试成绩

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(http://www.qgsydw.com)查询。

二、资格审核

(一)资格审核对象

根据考生所报考职位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,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

(二)资格审核时间

2024年8月1日(周四)上午9:30-11:30时

(三)资格审核地点

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(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1号)一楼礼堂

(四)资格审核要求

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,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,不能由他人代替审核:

1.个人报名表(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,日期填写提交材料当天,近期小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上);

2.身份证(双面复印)及户口本复印件(须有首页及个人页)、结婚证(已婚人员提供)、子女户口本(已生育者提供,须有首页及个人页);

3.学历、学位证书,学历、学位鉴定证明,取得国(境)外学历、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;

4.以相近专业报考的,同时还需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;

5.工作经历证明材料,国有单位正式员工,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;

6.具有专业技术资格、执(职)业资格的,应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;

7.无犯罪记录证明;

8.征信记录;

9.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
凡与招聘条件不符,或不能按规定在指定时间提供资格材料的,均不得参加面试,由此出现的面试人员空缺,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,未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做好递补准备,保持手机畅通,以免错过递补机会。

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,践行信用报考,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、信息不实的,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
三、面试

(一)面试对象

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。

(二)面试方式

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。面试满分100分,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。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,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。对面试合格的考生,聘用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工作启动前。

(三)面试时间

2024年8月1日(周四)下午14:30时开始

(四)面试地点

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内。

四、体检

(一)体检对象按招聘职位,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。

(二)体检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8:00时,体检地点: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体检中心(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5号体检中心),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(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,不含复检等费用)。

(三)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,自通知复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,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指定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复检后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,取消聘用资格,可相应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考生如有疑问,请联系招聘部门。咨询电话:020-39911132,咨询时间:逢工作日9:00-12:00时、14:00-18:00时。

(二)请考生密切关注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(http://www.qgsydw.com)、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、南沙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及公告,保持通信畅通。

 

附件:进入资格审核考生名单.xlsx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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